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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高考招生计划安排

高考相关 时间:2025-05-29 14:17:52
  2025年内蒙古高考招生计划安排 【导语】©无忧考网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内蒙古高考招生计划安排已公布,关于招生计划类别及相关批次设置等政策,详细内容如下:(一)招生计划类别和考试类型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
2025年内蒙古高考招生计划安排
    【导语】高中生网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内蒙古高考招生计划安排已公布,关于招生计划类别及相关批次设置等政策,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类别和考试类型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等类别,招生计划所涉考试类型包括秋季统考、对口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高职三二分段和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等。

    高校应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各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

    1.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类、物理类分别编制。按历史类编制的招生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按物理类编制的招生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

    2.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有选科要求的院校,按其规定执行。

    3.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分别编制。

    4.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分别设置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过渡专项类计划,简称“专项类计划”。专项类计划分别按照普通类(专项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专项类)编制。其中,普通类(专项类)又分为历史类(专项类)和物理类(专项类)。

    5.对口招生类计划按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蒙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和采矿类等16类分别编制。

    (二)批次设置

    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2个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层次设置2个批次,即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2.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

    3.体育类设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

    4.对口招生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三)计划编制

    1.在我区招生的所有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及我区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设置的各批次、招考类型及其代码,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科学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对本校编制的来源计划负责,相关说明内容应简明扼要,且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专业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区高校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2.高校编制计划时设置的“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要根据专业(类)特征要求(如专业类归属、计划性质、计划类别、外语语种、生源范围、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校区等)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四)计划审核和公布

    1.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专业选考科目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编制要求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省(区、市)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对教育部分送的所有高校的分学校、分科类、分专业来源计划及其说明与各有关高校进行核对,并负责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经高校核对的有关招生计划信息。招生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核对系统”对教育部分送的本校招生计划进行核对确认。

    3.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分送,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五)计划管理

    1.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要严格规范调整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各高校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分专业计划,并须征得高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

    (六)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1.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安排,2025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类专项计划,有关事宜按教育部年度相关文件执行。

    2.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招生高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

    4.自治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我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在本科层次实施,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培养。

    5.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从2021年起,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招生计划面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简称“优师计划”),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地方优师计划(自治区优师计划)。自治区优师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自治区优师计划在普通本科层次培养实施,培养工作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承担。

    6.民族专项计划。民族专项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我区民族专项计划主要包括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班计划。

    (七)专项类计划

    专项类计划,包括普通类(专项类)、艺术类(专项类)、体育类(专项类)计划。高中阶段各学科(外语除外)未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考生可填报。此类考生名单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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