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货币只能在北京流通,例如面值十文的“大子儿”。虽说面值十文,实际上只相当于两三枚制钱,而且只有北京人认可,到了外省没人要。有些货币只能在外地流通,例如四川军政府铸造的“厂洋”,在四川、云南和西藏都叫得响,拿到北京没人要。当年直奉战争,张作霖打跑吴佩孚,奉军浩浩荡荡开进首都,拿着钱向北京人买东西,谁也不愿收,为什么?因为他们用的钱都是“奉票”,只在东北和蒙古流通,去其他地方等于废纸。
也有到哪儿都能叫得响的货币,例如银锭(即元宝),在国际贸易中都被认可。只是银锭太贵重,拿来买房买地买大宗商品可以,去小摊上买个烧饼也掏一元宝出来,烧饼摊老板把家里所有存款全部拿出来也未必找得开,太不方便。此外像“袁大头”、“孙大头”、“鹰洋”、“龙洋”等银元,也是不便在日常买卖中使用。
正是因为有些货币只能局部流通,有些货币不便日常使用,所以就得兑换。成都人到北京买房,得把腰包里的厂洋兑换成“袁大头”;北京人揣着“袁大头”去夜市吃地摊,也得先把它们兑换成制钱或者“大子儿”。去哪儿兑换呢?很简单,找钱铺、钱庄和银号就行了。现在内地人去香港购物,为了划算起见,需要找一家“两替店”,把人民币兑换成港币;而在民国时期,钱铺、钱庄和银号就像香港的“两替店”一样多,不愁没有兑换的地方。
下面咱们以一个民国人物的日记为例,来看看那时候的北京人究竟怎样花钱。
“1922年2月11日,雇大车搬家,先运书籍,后运木器,两次运完,每次付钱七百文,予去钱铺换大头一元。”雇车搬家,搬了两趟,每趟要付铜钱七百文,而手头没有这么多铜钱,于是拿着一块“袁大头”去钱铺换铜钱。那时候一块“袁大头”能换铜钱一千五百六十文,换来的铜钱除了付给搬家工人报酬,还能剩下一百多文。

你瞧,搬回家得兑换一次货币,吃回饭也得兑换一次货币,民国人天天兑换货币,岂不跟出国一样?
最后说一下,刚才我们引用的日记是吴虞写的。吴虞这个人在今天好像不太有名气,在民国时期可是大人物,他是北大教授,写过《吃人的礼教》,跟鲁迅的《狂人日记》一时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