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记载,这98年里北魏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钱货无所用”,这道理不难理解:连官员都一文不名,市场上又何尝用得着钱币?当时天下分裂,列国征战,游牧出身的北魏主要靠按部落传统分配战利品,维系各级官员的生计,并满足他们的致富念头。
北魏开始用钱,是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当年皇帝下诏“天下用钱”,并开放民间铸钱。具有创造性的是,北魏在一开始就确定了钱的换算公式,即一匹绢折合法定货币太和五铢200文,这应该是中国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钱币的换算价格。但如此煞费苦心的安排,收到的效果却是戏剧性的:法定货币太和五铢只能在京城洛阳的几个官办市场里流通,其他市场、地方要么不收钱币,要么只收古钱,不收新钱。
按照高恭之的调查,太和五铢名义上重五铢,按二十四铢一两计,一铢重0.65克,五铢钱的重量,应在3.25克左右,但北魏的太和五铢却“无二铢之实”,即不到1.3克重,缺斤少两达60%以上,品质之差,到了串起来会破,放在水面上不沉的地步。很显然,这种奇妙的“剪刀差”便人为在市面上造成了两种钱:普通五铢(古钱)和太和五铢,在政权控制力、尤其对自己所不熟悉的商业流通领域控制力尚薄弱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强令这两种压根不是一码事的钱,按同等面值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