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时间
日期 | 内容 |
6月23日左右 | 公布各段分数线和相应一分一段表;提供考试成绩和位次号查询 |
6月26日8:30—27日17:30 | 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一段、特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志愿填报;自主选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填报 |
7月5日8:30-17:30 | 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20日 | 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剩余计划 |
7月23日8:30—24日17:30 | 普通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
7月31日 | 公布普通类剩余计划,艺术类、体育类征求计划 |
8月3日8:30—4日17:30 | 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1日 | 公布普通类征求计划 |
8月12日8:30—17:30 | 普通类征求志愿填报 |
志愿设置
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录取
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